[CSCO2014]《结直肠癌多学科规范化诊疗》:放疗——朱远精彩演讲

作者:肿瘤瞭望   日期:2014/11/11 17:41:45  浏览量:233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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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远教授,浙江省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、CSCO抗淋巴瘤联盟常务委员、浙江省医学会放射肿瘤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。长期从事肿瘤放射治疗工作,擅长于胃肠、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及淋巴瘤的放射治疗及综合治疗。

  朱远教授,浙江省肿瘤医院放疗科主任、CSCO抗淋巴瘤联盟常务委员、浙江省医学会放射肿瘤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。长期从事肿瘤放射治疗工作,擅长于胃肠、泌尿系统恶性肿瘤及淋巴瘤的放射治疗及综合治疗。

  朱教授对《结直肠癌多学科规范化诊疗》放疗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。她重点介绍了直肠癌放射治疗适应证、直肠癌同步放化疗的化疗方案和顺序,以及直肠癌放射治疗技术。同时,朱教授解答了诸多问题:①为什么Ⅱ-Ⅲ期直肠癌需要做术前或术后辅助放化疗;②为什么术前放疗或同步放化疗是Ⅱ-Ⅲ期直肠癌标准治疗;③为什么术前放疗或同步放化疗是Ⅱ-Ⅲ期直肠癌标准治疗;④为什么术后同步放化疗同样是Ⅱ-Ⅲ期直肠癌标准治疗;⑤为什么术前逐步取代术后同步放化疗成为Ⅱ-Ⅲ期直肠癌的标准治疗;⑥为什么5-FU或卡培他滨是同步放化疗标准方案;⑦为什么术后同步放化疗要及早进行。最后,朱教授提出了直肠癌放疗和同步放化疗的3大建议。部分内容整理如下:

  一、直肠癌放射治疗适应证:

  1.Ⅰ期直肠癌不推荐放疗。

  2.Ⅰ期直肠癌局部切除术后,有以下因素之一,推荐行根治性手术;如拒绝或无法手术者,建议术后放疗:

  ①术后病理分期为T2;

  ②肿瘤最大径大于4cm;

  ③肿瘤占肠周大于1/3者;

  ④低分化腺癌;

  ⑤神经侵犯或脉管瘤栓;

  ⑥切缘阳性或肿瘤距切缘<3 mm。

  3.临床诊断为Ⅱ/Ⅲ期直肠癌,推荐行术前放疗或术前同步放化疗。

  4.根治术后病理诊断为Ⅱ/Ⅲ期直肠癌,如果未行术前放化疗者,必须行术后同步放化疗。

  5.局部晚期不可手术切除的直肠癌(T4),必须行术前同步放化疗,放化疗后重新评估,争取根治性手术。

 

  二、直肠癌同步放化疗的化疗方案和顺序

  1.同步放化疗的化疗方案

  推荐5-FU或5-FU类似物为基础方案;

  2.术后放化疗和辅助化疗的顺序

  推荐先行同步放化疗再行辅助化疗;

  或先行1-2周期辅助化疗、同步放化疗再辅助化疗的夹心治疗模式。

 

  三、直肠癌放射治疗技术

  靶区定义:

  1.原发肿瘤高危复发区域

  肿瘤/瘤床;

  直肠系膜区;

  骶前区;

  中低位直肠癌靶区应包括坐骨直肠窝

 

  2.区域淋巴引流区

  真骨盆内髂总血管淋巴引流区

  直肠系膜区

  髂内血管淋巴引流区

  闭孔淋巴结区

 

  照射技术:

  1.常规放疗

  2.三维适形放疗

  3.调强放疗

  4.图像引导放疗等

  5.推荐CT模拟定位,如无CT模拟定位,必须行常规模拟定位。建议俯卧位或仰卧位,充盈膀胱。

  6.必须三野及以上的多野照射。

  7.如果行调强放疗,必须进行计划验证。

  8.局部加量可采用术中放疗或外照射技术。

  9.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不推荐常规应用。

 

  照射剂量:

  必须有明确的照射剂量定义方式

  1.三维适形照射和调强放疗:必须应用体积剂量定义方式;

  2.常规照射:等中心点的剂量定义模式。

  3.原发肿瘤高危复发区域和区域淋巴引流区推荐DT45~50.4 Gy,每次1.8~2.0 Gy,共25或28次。

  4.术前放疗如采用5×5 Gy/5次/1周或其他剂量分割方式,但有效生物剂量应≥30 Gy。

  5.无法手术者有肿瘤和/或残留者,全盆腔照射后局部缩野加量照射DT10~20 Gy。

  四、直肠癌放疗和同步放化疗建议

  1.Ⅱ-Ⅲ期直肠癌建议行术前放疗或放化疗+TME手术(A级)

  2.Ⅱ-Ⅲ期直肠癌根治术后建议行术后同步放化疗和化疗(A级)

  3.不可手术切除或局部晚期直肠癌建议行术前放化疗+TME手术(A级)

版面编辑:张楠  责任编辑:吉晓蓉

本内容仅供医学专业人士参考


结直肠癌多学科规范化诊疗放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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